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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3|金盆夜捣凤仙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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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雁回低头打量,那狗是只不过两只巴掌那么大的奶狗——至少看体态是的,但是它的毛发却是粉红色,看起来怪得很。

“喝,哪来的怪物啊。”

这不,抓着它的人都这么说了。

小奶狗发出“呜呜”的叫声,短小的四肢在空中徒劳地扒拉。

“放下来,这是一只狗啊。”云雁回看那狗很不舒服的样子,把它解救了下来,小狗竟然歪坐在地上,左右看,不敢动了,发出委屈的呜咽声。

“会不会是饿了啊?”云雁回喊一位同事,“大杨,你弄点吃的来给狗崽呗。”

大杨应了,转身小跑开。

“你说这狗,怎么能是红色的呢?掉进染缸里了?”

这个猜测获得了大多数人的认可,然后也没特意管这只狗崽,而是讨论工作去了。

小狗在人群中嗅来嗅去,十分可怜的样子。

不一会儿,大杨回来了,手里还拿了个碗,碗里有些食物,放到小狗身前。

小狗“呜”的一声,扑上去埋头狂吃起来。

“小狗不知道饱的,吃了一点就够了。”云雁回工作着,看到小狗还在吃,就说了一句,走上去想把小狗拎起来,这时却“咦”了一声。

“大杨,你上哪拿的碗,我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啊?”

大杨挠挠头,“就在食堂啊。”

云雁回还没来得及说什么,旁边的房顶上咔啦一声,一只猫踩着瓦片出现了,“喵呜”的凄厉叫了一声,然后几步飞踏下来,蹿到云雁回身前,对着小狗“嗷”的叫了一声。

云雁回一眼就认出来那是三毛,三毛充满了警告地对着小狗叫着,于是证实了云雁回的猜想——难怪他觉得那碗眼熟,这特么不是三毛的饭碗么!

“大杨,你怎么把三毛的碗拿来了?”

大杨也是愣愣的,“这有很大关系吗?反正三毛也没在吃啊。”

云雁回无语,“那府台的水果摆在那没吃,你怎么不端过去自己吃啊?”

大杨:“……”

府里这几只猫的地位很高的,因为包拯十分风雅,对几只捕鼠官十分礼遇,上行下效,一般人不要说打骂训斥了,主动喂东西还差不多。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,几个毛脾气当然很大。

而这只外来的小狗,居然敢吃三毛的东西,自然是让平日镇守仓库的三毛气不过了。

只是这会儿,三毛似乎有点搞不懂这粉红的动物是什么,有些忌惮,所以还在咆哮状态。

然而小狗只是只奶狗而已,什么都不懂,而且它实在是很饿,所以看了三毛两眼,又继续吃起东西了。

而三毛终于忍不住了,试探性地伸出爪子,一爪子拍在小狗脑袋上。

小狗一脑袋怼进碗里,扑街了。不一会儿,它挣扎着爬起来,低头又吃了一口……

三毛:“……”

三毛大怒!嗷嗷叫了两声,几爪子又挠了上去——现在它已经看穿那东西的底细了。

小狗呜呜几声,被挠得鼠窜……

“三毛怎么和泼妇一样?”有人忍不住嘀咕。

“一碗饭而已,那么激动啊。”

云雁回满头黑线,实在看不下去了,而且小狗被挠得实在可怜,于是上前抓住了三毛的后颈,三毛顿时僵住了,叫声也从凄厉变小了。

云雁回轻轻抛了一下三毛,把它松开,然后将小狗抱了起来。

小狗身上受了伤,在云雁回怀里发出可怜的叫声,一双黑眼睛湿润乌黑,看上去柔顺极了,叫云雁回很是不忍心。

三毛却仿佛受到了莫大的背叛,对云雁回叫了一声,然后跳上了屋顶。

云雁回抬头看它,“三毛,三毛?”

三毛深深看了云雁回一眼,头也不回地蹿到另一边去了。

云雁回:“……”

众人都笑了起来。

“完了,雁哥儿,这事儿没有五条鱼解决不了……”

云雁回:==!

小狗仍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,在云雁回怀里试图去舔自己后腿上的伤口,胖嘟嘟的身体还团起来。

差不多也到了下班的时间,云雁回看小狗应该是有主人的样子,而且受了伤,但是他很熟悉周围,没人家里养这样的小狗,干脆先带回家,明日再探听一下。

要是放任不管,这么小一只狗,不说别的,开封府里的几只猫恐怕就不会放过它……

云雁回抱着小狗回家,正巧看到小宝回来,“哎,你给它看一下……”

小宝一看云雁回怀里抱的是一只粉红色的动物,先是喊了一声“这什么玩意儿我认都不认识”,然后想起什么来,认真地说:“我不会治牲畜啊。”

“差不多吧,看看呗。”云雁回逼小宝看了一下伤口,小宝还真弄了点草药来,捣碎了给它敷上,说这是止血的。

小宝还扒开小狗的毛看了一下,“这毛似乎是染的,眼睛周围还有一点白色,看来本来的颜色是白色,而且这不是意外,而是有人特意将它染红。”

小老虎也凑了过来,认真地说:“这样很容易被别的狗欺负的。”

“……”且不说小老虎的话,云雁回倒是有些诧异,厉害了,这时候就有宠物美容了吗?

云雁回只在现代看到有人喜欢给狗狗染毛,有一段时间很流行,在街上总被围观,那时候大家还觉得这很新潮。

没想到,宋朝就有这业务了,所以他一开始看到狗时,根本没想到可能是故意染的。

果然流行是个圈,转来转去,都是在复古啊。

这时候郑苹和双宜相携回来了,一看到云雁回一个粉红色的毛团,就一起冲了过来。

“这是什么!!”

云雁回都吓了一跳,“一,一只狗……”

双宜把小狗抢了过来,抱在怀里,享受地蹭了蹭毛,“哎呀,咱们家有狗了。”

郑苹也笑盈盈地说:“我去缝个垫子……”

云雁回:“……”

云雁回:“不是,这是捡来的,好像是别人家的,我还得找到人家送回去呢。”

郑苹和双宜顿时有些惋惜,虽然云雁回看着一只粉红色的狗只觉得有些奇怪,但是似乎他家阿娘和妹妹都很喜欢。

虽说这只狗很显然是宠物品种的,而且大抵从小接触人所以很亲人,但是她们俩以前在市场上看到宠物狗,可没有这样喜欢的样子,还是染了色的缘故。

“可惜了,挺有意思的小狗。也不知这是怎么染的,你找到了人家问一问啊,我们可以给贝贝染啊。”郑苹饶有兴味地提议。

云雁回:“……您就放过贝贝吧。”

一只黑粉集于一体的熊猫,那还能看吗?

小狗在云雁回家受到了女性的一致喜爱,恨不得搂着它睡觉,而这只小狗不愧是宠物,十分会撒娇,哼哼唧唧,就让人举手投降了。就是战斗力弱了点,被三毛揍得屁滚尿流。

……

到了第二日,云雁回便去打听。

还真被他打听到了,有客商告诉他,这可能是大食商人的女眷养的狗。

大食就是日后的阿拉伯人,早在唐代,中国就有阿拉伯人留居了,还在中国修建了清真寺,他们还将中国文化带到欧洲等地。

宋代,阿拉伯人就更喜欢往中国跑了,来这里做生意。中国人也记载着,大食女性都皮肤白皙,容止闲丽。

云雁回便抱着小狗去大食人的聚居地打听,果然有人为他指了路,这只小狗,是一户常年居住在大宋的大食商人家女眷养的,但是他们之前并不住在东京,而是住在福建泉州一带。

这个大食商人家里养了好些小动物,而且全都染着各种各样的颜色,商人的小女儿是小狗的主人,她出来抱起小狗亲了几口时,云雁回就看到了,她的手上也被染上了各种颜色,不止是红色。

云雁回盯着小女孩的手看,那个商人看到了,就笑呵呵地说:“她们就喜欢弄这些,用各种植物染指甲和猫狗的毛,这只狗就是用凤仙花汁染出来的。”

云雁回恍然,他知道中国古代的女性有用凤仙花汁液染指甲的习惯,但他一时真没反应过来,大食女人会用在猫狗身上。而且,她们似乎还发现了能染出别的颜色的植物,每天在家里闲着没事,就搞美甲……

云雁回一下想到郑苹对这些的喜爱,于是对大食商人说:“请问,我可以购买你妻子女儿们的配方吗?顺便购买一些现成的染指甲原料。”

大食商人吃吃笑了几声,“是给自己的心上人吗?当然可以了,你救了我女儿最宠爱的小狗,我相信她会愿意免费提供给你这些东西的。”

而且,实际上这些配方在泉州一文不值,那里的大食女人和宋国女人都知道,而这个实诚的宋国小伙子却想用钱来买,让他觉得笨笨的,有些好笑。

小女孩抱着小狗,点了点头,她基本是在大宋长大的,所以汉话很流利,“是的,哥哥,我让人把配方写给你。”

“您太慷慨了,”云雁回想了想,对小女孩说,“如果用比较硬的材质,镂刻出各种花纹,盖在指甲再进行染色,这样就能有更多花样了,还可以叠加。”

小女孩睁大了眼睛,“哥哥,你真聪明!”

大食商人的嘴也微微张开了,突然间意识到,这个宋国小伙子绝对不是笨笨的,相反,像他女儿说的,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。如果这个小伙子愿意,完全可以用这个方法在宋国的贵妇中赚一笔钱!

或者——千万别告诉他,东京的人都这么会玩儿!

早在来东京之前,就有同行告诉过他,作为大宋的国都,那个城市的人很聪明,在玩乐上有很深的研究,很多流行事物都是从那里发源传播到全国的。而且他们对各种商品也很挑剔,所以,在那里做生意会很赚,可是必须要保障你的质量。

刚才发生的事,似乎在印证他同行所说的话,甚至更为夸张,那个小伙子眼也不眨,就把一个能够赚上一笔的点子给公布了出来。所以他觉得很害怕,万一这是东京人的平均水平……

“谢谢,我也这么觉得。”云雁回笑嘻嘻地接受了小女孩的褒奖,“哥哥是妇女之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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